询 价 函
拟邀请单位:
因电建十一局与能建广西院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白马山工区 风电场场内道路建设 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碎石料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 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集采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料 | 粒径30-50mm成品料(可拌制级配碎石的成品料) | 35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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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3、交货期:2023年3月-2023年10月25日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和太平镇一带项目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现场。
5、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普通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I类标准指标要求。 卵石:外观质量、最大粒径进行验收应在30-50颗粒级配范围且级配良好。含泥量≤0.5%、泥块含量≤0.2%、针片状颗粒含量≤8%、压碎指标≤12%
6、质保期:无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为开始供货的第一个月21日至第二个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和《收货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石料数量为结算数量,于结算月20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在办理《材料结算单》时需扣抵本月已支付的款项。
8、响应文件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编制报价函,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至集采平台。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其它要求: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新光农场公司6楼十一局项目部
联 系 人: 薛斌
电 话: 18790709817
电子邮箱: 309041360@qq.com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