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价 公 告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上午11:00之前,注册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1:00之前进行一次报价(否则无法进行二次报价), 2023年3月17日下午16:00之前进行二次报价。根据供应商供货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及报价情况综合评比,确定拟中标人。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0951-4934051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的综合价。价格包括电缆及附件材料费、加工制作费、盘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人必须按我方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报价,并注明交货周期。
3、本次招标供货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投标人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4、报价有效期:至少10个工作日。
5、交货地点: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二、其它
1、投标人对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物资,凡有供货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供货量、供货工期不满足的不中标。
2、付款方式:(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0%)提供给买方,买方在货物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2)货物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买方在一个月内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各投标商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485通信电缆 | ZC-DJYP2VP2-23-2*2*1.0 | km | 76.00 |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护套铜带屏蔽(钢带铠装)阻燃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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