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2-230009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治理范围为从东、西辽河汇合口至下游二界沟,治理长度538公里;对6条支流河口段进行治理,治理总长19.06公里。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境内,辽河右岸法库下游段、辽河左岸沈北新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培35596m;砂堤砂基治理4处12826m;穿堤建筑物治理8座;防汛贯通路50634m;支流河口桥1座;堤坡硬性防护1处884m;险工险段治理4处均为抛石加固;水土保持工程1项;环境保护工程1项;施工临时工程1项;泵站管理房102m2;管理界桩、千米桩387个;安全监测39个断面;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及生活文化福利1项。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的商品混凝土为本工程水闸工程、桥梁工程、渠道工程施工使用材料,包括供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混凝土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W4 | 1300m3 |
2 | 商品混凝土 | C35F200 | 500m3 |
3 | 商品混凝土 | CA35DF70 | 200m3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50m3 |
5 | 商品混凝土 | C45F200 | 100m3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F200 | 100m3 |
7 | 商品混凝土 | C15 | 130m3 |
8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 | 50m3 |
9 | 商品混凝土 | C20 | 23m3 |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计划完工日期: 2024年6月30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5.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依牛堡子镇三尖泡河道管理所周边(具体地址以三尖泡为中点,沿河堤向两侧延伸各9km范围)。
6.质量要求:
6.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2水泥的品种与用量,外加剂用量、混凝土配合比等均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要求;每批水泥进场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水泥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混凝土生产。
6.3为保证构筑物的抗裂、防水功能,构筑物混凝土中需掺抗裂防水剂,具体掺量经混凝土配比试验后确定,满足抗渗等级W4,抗冻等级F200。
6.4供方须提供原材检验报告、施工配合比、开盘鉴定、混凝土强度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不包括泵送费。
7.2基准价:基准期为2023年3月。以基准期内“广材网” https://www.gldjc.com,公布的辽宁省沈阳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含税价)为基准价。经查询,本项目各规格混凝土的基准价分别为:C15,215元/m3;C20,230元/m3 ;C30,260元/m3;C35,275元/m3;C40,290元/m3;C45,310元/m3。本基准价仅用于询比价使用。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8.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第一个月使用方量≥1000m3,每1000m3结算一次;使用方量<1000m3,按月结算。之后每500m3结算一次,月使用量不足500m3的按月结算。实际总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6个月)无质量问题,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供货方,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3如因采购人工程款未及时到账,造成采购人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各施工作业面的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被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份(¥300元/份)。
支付公开询比价文件费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售后不退,采购人只可提供收款收据。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五标项目经理部
邮 编:112615
联系人:齐工
电 话: 13752331867
电子邮箱:895759909@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二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