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30040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永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所需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永安水库位于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诺敏河二级支流西瓦尔图河中游永安村,距西瓦尔图河口18km、距离旗政府所在地尼尔基镇西北约38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03km2。
本次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总库容956(886)万m³(括号内为50年淤积后,下同),兴利库容411.96(374.2)万m³。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挡水、泄水、输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7万亩,设计引用流量为1.6m³/s。
永安水库总体布置左岸至右岸依次布置为:原溢洪道、左岸引水坝段、混凝土溢流坝、右岸混凝土重力坝。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水泥,为本工程混凝土施工使用材料,包括供货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水泥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碱含量≤1.2%、散装 | 9000吨 |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5.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西瓦尔图镇永安水库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标准要求。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7.1.1本次报价供方需提供需方水泥储存罐6个,要求每个水泥罐储存水泥量在100吨,需方缴纳押金。
7.2水泥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7.2.1结算方式:水泥出厂单价实行以网价为依据的浮动单价,运杂费单价实行固定单价。设报价到站综合单价=P1,报价出厂单价=A1,运杂费单价=Y,则P1=A1+Y。运杂费Y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7.2.2供应期:每个自然月为一个供应期。
7.2.3基准价:基准期为2023年03月03日。以基准期内“水泥网”(https://www.ccement.com/)公布的呼伦贝尔42.5级水泥信息价(散装含税价)为基准价。经查询,本项目水泥基准价为 532.50元/吨,(本基准价为呼伦贝尔水泥价格行情表中4家生产厂家的平均价)本基准价仅用于结算使用。
7.2.4比较价:供应期内“水泥网”(https://www.ccement.com/)公布的呼伦贝尔42.5级水泥信息价(散装含税价)为比较价。
7.2.5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根据比较价与基准价之差(简称“B”)调整合同单价,计算公式如下:M=A+B。
式中:B=比较价-基准价;M=合同供应期结算出厂单价;A=中标出厂单价。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水泥网”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 结算及支付方式
8.1 需方在合同签订后为供方支付30.00万元预付款,该笔预付款项仅用于供方为履行需方的供货义务而进行的材料采购货款的支付。
8.2按月结算。核对供货数量后,采购人出具当期供应结算单,供方开具等额符合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向供方付清该批货物总价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3若因采购人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应付款项,供方给予采购人1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公开询比价规格的产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被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份(¥300元/份)。
支付公开询比价文件费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售后不退,采购人只可提供收款收据。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含税到站综合单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永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邮编:021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98912697
电子邮箱:463206857@qq.com
八、监督机构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106。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