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四师47团1连2023年8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14SLGK2023002),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以师农发〔20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47团1连
3.工程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8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节水灌溉、首部改造、田间道路、防护林床修整及苗木补植等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总面积3109.02亩,分为14个平整地块;节水灌溉工程共7762亩,改造12个加压灌溉系统,新建地埋PVC-U管道共29.27km,压力等级0.63Mpa;出地管道0.68km,压力等级1.0MPa;新建田间阀门井及排水井共65座;增加de90出地桩256个,管网土方开挖5.39万m3。更换沉沙调蓄池泵房内水泵8台及配套电力设备,增加变压器1台;更换12个系统的田间首部设备。田间道路维修3.0km;农田防护林床修整及苗木补植410亩。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4.1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年3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2019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4.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4.4 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12日 00:00:00至2023年03月17日 01: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加密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30:00
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139177242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 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