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32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格预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距离青岛市西海岸经济区胶南市区约40公里,距离青岛市区约90公里。公司目前员工280人左右,职工食堂就餐需求人数约350人左右。现开展公司职工食堂2023年度所需的食材、日常用品等物资的供应服务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拟采用社会公开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有效期为从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结果发布后,采购人根据食材采购需求向预审合格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形成最终的采购合同。
2.2 招标范围:
1.2.1原材料采购
申请人负责原材料采购。 申请人按照实际食品供应量进行原材料采购、贮存,价格不得高于青岛市官方网站公布的平均价格或者市场同类食品平均价格的90%。采购费用由投标人先行垫付,按照实际消耗数量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认可的发票后次月进行结算。对于未经招标人审核认可的采购,招标人不予结算。
1.2.2招标人对米、面、油、肉、豆制品等大宗物资类指定品牌,同承包方联合选定资质健全供货商。供货商提供的报价单须经申请人和招标人共同签字认可,投标人不得再行加价。每天的采购清单须经招标人餐厅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每月采购汇总单(品种/数量/价格)须经招标人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招标人不定期对报价单的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发现供货商供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要求申请人对供应商采取处罚措施或者更换。
2.3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格预审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度不低于200万元的食材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后续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
4.5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4.6 客服电话400-010-1086。
资格预审文件费: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格预审标段包1"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开启地点: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达开启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532-89056923
电子邮件:yuezongya1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229
电子邮件:s18633870793@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