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7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 模:各项目规模。
建设地点: 各项目地点。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应符合业主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满足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
资格预审适用招标范围:资格预审结果适用于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标段,包含风电场基本建设所有的土建、安装相关工作。
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年度资审结果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营业执照: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2 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体系认证: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4 项目业绩: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4项类似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电力建筑和风电安装等,可体现于同一合同中,亦可体现于不同合同中,电力建筑业绩及风电安装业绩均需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需要至少有1项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5人)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陆上风电主体施工),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 企业资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7行政处罚: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8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9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2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后续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
4.5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4.6 客服电话400-010-1086。
资格预审文件费:
标段"华能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15时30分
5.2递交方式: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06日15时30分
开启地点: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启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704
电子邮件:9743625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