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127团城镇道路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7GCGK2023022),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7团
3.工程规模:改造道路共计3条,总长度 2.404km,其中康乐路(青北公路-团结街)长度1.066km;桃李路(园丁街-团结街)长度0.769km;锦绣路(建业街-团结街)长度 0.569km。康乐路、桃李路、锦绣路三条道路的机动车道、交通标志标线、涵洞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其它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若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须投标人提供“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记录及截图并下载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在截图内容及信用信息报告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企业需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0:00:00至2023年03月13日 00:00:01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领取。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6: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6: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若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改变,招标人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发布变更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