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技术标准: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现行标准,各项指标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技术参数:塌落度要求不小于20cm,水下砼应掺入适量不分散剂。 (1)原材料 1)水泥:水泥应采用品质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碱含量不宜大于0.60%,熟料中C3A含量不应大于8.0%。其余技术要求尚应符合GB 175-2007的规定,不应使用其它品种水泥。同一座桥梁的预制板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 2)细骨料: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宜为2.6~3.2,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JTG E42-2005的规定。 3)粗骨料: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宜小于40%,压碎指标宜小于20%,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1.5,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10%;粒径宜为5mm~20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5mm,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JTG E42-2005的规定。 4)选用的骨料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2.5kg/m3(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 5)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JGJ 63-2006的规定要求。混凝土拌和物(含封锚混凝土)中各种原材料引入的氯离子总量不得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 6)混凝土矿物掺和料应采用性能稳定的粉煤灰,粉煤灰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0.02%,其余性能应符合GB/T 1596-2017中I级粉煤灰的规定。 7)外加剂应采用品质稳定、且与胶凝材料具有良好相容性的产品。减水剂宜采用高效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规定,减水剂掺量以及与水泥的适用性应由试验确定。引气剂和膨胀剂应分别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和《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2017)的要求。 (2)混凝土拌合物 C30强度混凝土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的规定,且混凝土总碱含量最大允许值不应超过2.5kg/m3,混凝土最大水胶比0.45,最大氯离子含量0.06%;C35强度混凝土满足《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2019)的规定,且抗冻耐久性指数DF值应不低于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