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台商投资区文旅产业基金管理人选聘项目遴选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文旅产业基金管理人选聘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596-29618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龙池商业街15号龙池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陈 0596-62653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建伟 0596-2961882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漳州台商投资区文旅产业基金管理人选聘项目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助推漳州市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漳财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拟设立台商区文旅基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基金基本情况
1.漳州台商投资区文旅产业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基金”或“基金”)是由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起,依照“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基金限用于投资漳州台商投资区内的旅游类项目,包含旅游观光、娱乐康体、星级酒店和旅游商业综合体等。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等规定,本次招标的基金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采购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3.根据基金运作需要,本项目采用双GP模式。则其中一个GP应为申报主体,作为基金管理人;另一个GP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4.基金总规模
基金总规模不高于20.02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分期逐步出资。
5.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合作期限为“6+2”年(基金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不超过2年),每笔基金资金实际使用期限为6年,以资金到位之日起计,期满即退。投资期为基金成立日起2年内。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金管理机构
1、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过往管理经验,参与设立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提供 2个以上成功案例简介,包括投资周期和年化收益率等;
4、基金管理机构已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不少于2支及以上的基金备案;
5、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基金管理机构核心管理团队简介;
7、基金设立方案。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1、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发现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承诺执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追索相应的赔偿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遴选资料。文件售价:200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代理部
联系人:庄建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采购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龙池商业街15号龙池广场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0596-6265386
四、其他事项
(一)提交及报送资料的机构均以基金管理人(即:申报主体)作为GP主体人参与遴选,双GP成员不超过2个(含GP主体人),自愿组成双GP模式的应由具有相应资历的机构组成(提供双GP成员之间的合作协议书);组成双GP模式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遴选,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双GP模式,否则,该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将被拒绝;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据实提交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完整地披露指定信息的申请机构,将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公告期间: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基金管理机构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回;
(五)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3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采购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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