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机车高价互换配件项目 招标公告","notCont":"(招标编号:
TWZ2023-G024)\n
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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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现就
2023年度机车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n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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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包件号 | \n项目名称 | \n物资名称 | \n规格型号 | \n计量单位 | \n数量 | \n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含13%税,万元) | \n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n交付期 | \n交付地点 | \n备注 | \n
\n\n1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牵引电机 | \nHXD1型 | \n台 | \n2 | \n160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牵引电机 | \nHXD1型 | \n台 | \n8 | \n640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2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主断路器 | \nHXD1型 | \n个 | \n6 | \n87.3 | \n不接受代理商,提供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3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辅助风机(变压器冷却风机) | \nHXD1型 | \n台 | \n3 | \n26.9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4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高压电压互感器 | \nHXD1型 | \n个 | \n3 | \n39.6 | \n不接受代理商,提供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 \n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5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机车显示屏 | \nHXD1型 | \n台 | \n10 | \n233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6 | \nHXD3C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机车显示屏 | \nHXD3C型 | \n台 | \n2 | \n36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7 | \nHXN5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机车显示屏 | \nHXN5B型 | \n台 | \n3 | \n31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8 | \nHXD1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复合冷却器 | \nHXD1型 | \n台 | \n25 | \n225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电力机务段 | \n | \n
\n\n9 | \nHXD3C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辅助风机(机械间通风机) | \nHXD3C型 | \n台 | \n6 | \n5.1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0 | \nHXD3C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空气压缩机组 | \nHXD3C型 | \n台 | \n2 | \n26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1 | \nHXN5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增压器 | \nHXN5B型 | \n台 | \n2 | \n115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2 | \nHXN5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制动系统模块 | \nHXN5B型 | \n个 | \n3 | \n80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3 | \nHXN5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机车6A系统子系统板卡 | \nHXN5B型 | \n台 | \n2 | \n90 | \n不接受代理商,提供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4 | \nSS4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空调机组 | \nSS4型 | \n套 | \n16 | \n80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空调机组 | \nSS4型 | \n套 | \n22 | \n110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机务段 | \n | \n
\n\n15 | \nDF4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柴油机曲轴 | \nDF4B型 | \n根 | \n3 | \n111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DF4D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柴油机曲轴 | \nDF4D型 | \n根 | \n2 | \n74 | \n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6 | \nDF4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启动发电机 | \nDF4B型 | \n台 | \n5 | \n27.5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DF4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励磁电机 | \nDF4B型 | \n台 | \n5 | \n12.5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 | \n
\n\n17 | \nDF8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司机控制器 | \nDF8B型 | \n台 | \n10 | \n8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太原机务段 | \n两种型号 | \n
\n\n18 | \nDF8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中冷器 | \nDF8B型 | \n台 | \n4 | \n20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侯北机务段 | \n | \n
\n\n19 | \nDF8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后变速箱 | \nDF8B型 | \n台 | \n1 | \n5.5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侯北机务段 | \n | \n
\n\n前变速箱 | \nDF8B型 | \n台 | \n1 | \n6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侯北机务段 | \n | \n
\n\n20 | \nDF8B型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 \n电阻制动装置 | \nDF8B型 | \n台 | \n4 | \n68.8 | \n不接受代理商,配件生产企业应提供《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生产证明材料。 | \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n湖东机务段 |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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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n3.2专用资格条件见 “招标内容”中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n3.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n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n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四、招标文件获取
\n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文件购买”,通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7日18:00时(北京时间)止,售价0元人民币。\n4.2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s://ca.95306.cn/)。\n4.3未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者,投标无效。 \n4.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下载招标文件五日内日书面告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书面通知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n
五、投标文件递交
\n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投标人请提前办理CA证书。投标人必须通过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公告-帮助中心-国铁线上投标工具下载”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前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开标当日00:0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将导致投标失败。(未办理CA证书将无法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n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年
3月23日上午08时30分前(北京时间)。\n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n本项目定于
2023年
3月23日08时
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开标大厅。请投标人代表按时登陆账号信息,并关注国铁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动态。\n
七、联系方式
\n招标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n详细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01号(太铁迎晖苑北行50米) \n电 话:
0351-2625037\n
传 真: / \n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 \n详细地址:
/ \n邮政编码:
030013\n项目联系人:侯孟君\n电 话:
0351-2625037\n传 真:
/ \n邮 箱:
3024559363@qq.com \n账户名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n行号:102161000148\n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太原建设路支行\n银行账号:0502123009201707005 \n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n日期:
2023年
3月2日","inforCode":"总3KA71VDU","createPeopUnit":"9809c83d-bff5-40bf-93cc-cbf9ccf38d4b","checkTime":"2023-03-02 18:47:30","projCode":null,"biddingProjCode":"TWZ2023-G024","sourceId":"05编辑:9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