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产业(机加工类)合格供应商征集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产业(机加工类)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交通条件: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丰水电站及大河家水电站),其中黄丰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160公里;大河家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180公里。
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康扬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康杨镇,距离青海省西宁市约110公里。
以上三座水电站附近均有国道及高速公路连接,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机加工类合格供应商征集。
1.3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机加工类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机加工类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签订机加工类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机加工类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机加工类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力发电专用设备生产企业或加工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水力发电专用设备生产(如水导轴承、发导轴承、推力轴承及受油器瓦等)或机加工类采购合同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发售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3月20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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