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食堂整体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海洋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GCZC-ZFCG-001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食堂整体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需求 |
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食堂整体外包采购项目 | 1家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合同总金额或签订服务期限两者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5.投标人具有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5日 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海洋楼5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开标室(海洋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 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东1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李杨、刘工 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电 话: 0762-3318899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