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RZ01-2022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MZRZ01-2022070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对2023年2月20日之前收到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更正,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的质疑:
1.招标文件中银行贷款意向函当日出具不合理,很难操作,建议在开标截止日之前开具,请予明确。
答::原招标文件第3.4条款第(2)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条款(2)财务能力要求第②点以及3-7授信能力情况表第2点:“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不少于5.5亿元人民币的有效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材料。”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不少于5.5亿元人民币的有效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材料。”
2、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保函是否单独包封,请予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若是以保函形式,则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交付给招标人代表。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请明确原件明细。
答:招标文件第5.1.2条款,已明确“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原件明细由投标人根据自己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明确。
-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4、联合体协议书”没有提供固定格式,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58页3-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增加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具体格式附件一。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67页3-11、企业审批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审批文件更正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所有投资方(项目公司中各投标占股方)均应提供由其企业审批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审批文件原件。《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的有关规定,投标人为央企或央企下属公司的均应提供由央企集团总部(含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总部)审批的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资的书面审批文件盖章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更正事项2:汇集业主意见,对招标文件第79页4.2评分标准及细则(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更正为附件二。
更正事项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联系方式:0593-638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城 张勇
电话:0591-87677863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如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向招标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在组建项目公司之前,联合体内部将签订项目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承担本项目的任务。在项目协议书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a. 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应与项目业主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PPP项目合同》,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移交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负盈亏,并在合同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b.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根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文件确定并以章程记载的为准。
c. 项目资本金的分期到位时间: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d.项目协议书须经联合体各方签署和招标人书面认可后生效。
6、联合体成员内部职责分工如下:
7、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第5条所述的项目协议书生效之后自行失效;联合体牵头人应立即将该项目协议书送交招标人一份。
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附件二:商务部分评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 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2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 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3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 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4 | 企业奖项 | 8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曾获得过工程类级奖项(即优质工程奖 或优质工程金奖或由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等)的得2分,满分8分。①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为准。 |
5 | 企业综合实力 | 15 | 1、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存款证明1.3亿元及以上得6分, |
6 | 融资能力 | 12 | 1.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不低于5.5亿元银行贷款意向函的得6分(由商业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融资贷款意向函书。) |
7 | PPP业绩 | 9 |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6.9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9分。业绩认定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平台信息或项目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中体现投标单位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或联合体成员方的业绩,均认可。 |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郭先生 0593-638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林城、张勇 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城、张勇
电 话: 0591-8767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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