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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日期:2023-02-23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
项目概况
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06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 项目编号 THS2022-C00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383.5456
最高限价(万元) 383.5456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23 至 2023-03-02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03-0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3-03-06 15: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缴纳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 户 名: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银行账号: 8989 0061 7610 60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8966565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3269505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898-32695055
nmouseover="setTabB('TBAB',1,2)">详细信息 nmouseover="setTabB('TBAB',2,2)">相关公告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36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S2022-C009

项目名称: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5456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伍仟肆佰伍拾陆元整);其中A包:118.545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伍仟肆佰伍拾陆元整),B包:1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C包: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采购需求: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

合同履行期限:A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B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C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A包: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B包: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供应商是农药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农药经营企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是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经销商,不需要取得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不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

6、供应商是肥料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肥料登记证;供应商是肥料经营企业的,须书面承诺不向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生产企业采购肥料;

7、响应产品出厂前须经过质量检验,且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C包: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供应商是农药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农药经营企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是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经销商,不需要取得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不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223 202332,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36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336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缴纳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

 名: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银行账号: 8989 0061 7610 6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址:海南省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联系方式:1838966565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联系方式:0898-326950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理

电   话:0898-32695055


 


附件: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儋州市(含洋浦)2022年农药化肥减增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第四章 采购需求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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