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2 至 2022-11-29 | 撰写单位: | 丹东市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 撰写人: | 王强 |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3-00026 项目名称: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17,660.00 最高限价(元):2,817,660 采购需求:查看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向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提供 12 个月(2022.11.1-2023.10.31)。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二、人员要求 (一)保安员:人数56人,实行两班轮岗工作制。男性年龄 60 周岁及以下,身高不低于 175cm。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 (二)中标单位保证每人政审合格。 (三)保安员与中标单位签定用工合同。 三、着装要求 要求着装统一,中标单位须为上岗人员提供统一服装,服装款式、服装颜色以及材质等具体情况须征求采购人同意。 四、岗位职责要求 1.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管控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负责对进出港渔船报备、登记、检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出入管控区的人员及车辆登记工作。 (4)负责管控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5)监督管控区内环境保护情况,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带队机关干部。 2、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落实早、午、晚及两次枯潮“3+2”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船舶数量、停靠位置等情况,做到对管控区内停靠的船只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巡逻发现管控区内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止,并将情况报机关干部处置。 (3)严格按照《丹东市渔业船舶出海报备暂行办法》做好对进出港渔船报备工作。 (4)对进入渔港码头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对于进入码头人员严格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记录并进行测温登记;对进入码头的车辆进行登记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杀,监督入港人员填写《入港人员登记表》。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专班按时消杀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6)监督渔港码头的废水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油污水是否集中收集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关干部报备。 3、纪律要求 (1)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做到面对面交接班,严禁空岗。 (2)工作期间服从机关干部安排。 (3)在岗值班期间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在岗期间履职尽责。 (4)在岗期间着装整齐,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 五、其他要求 (一)保安人员须通过正规的岗位培训,每年定期体检。 (二)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用工合同在有效期内、年龄适宜。服务管理合同签定后应按时上岗,保证各项目按时启动、正常运转。 (三)保安人员须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 (四)保安人员不得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言语或行动上的冲突,否则采购人有权更换保安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一加二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6时07分至2022年1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17号 联系方式: 0415-2027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九号 联系方式: 0415-2391182 邮箱地址: wangqiang3659@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账号: 01371800000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强 电话: 0415-2391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