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领域特种车辆
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领域特种车辆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领域特种车辆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366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1)购置4台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2)购置4台运输履带车;(3)购置2套UPS电源车配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服务期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01
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
640
1-1
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
64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相应货物的供给交付。
640
5.0
2
02
运输履带车
132.67
2-1
运输履带车
132.6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相应货物的供给交付。
132.67
1.0
3
03
UPS电源车配件购置
109.06
3-1
120kVA、250kVA UPS电源车配件
109.06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相应货物的供给交付。
109.06
1.0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总价。
(2)本次招标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提供2019年以来带电作业类车辆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车辆满足年审要求。
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
2
(1)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提供2019年以来运输履带车类车辆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车辆满足年审要求。
运输履带车[运输履带车]
3
(1)提供2019年以来UPS电源车配件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3)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UPS电源车配件购置[120kVA、250kVA UPS电源车配件]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4.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4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0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5.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03月22日10时00分00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7.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许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8.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