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及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8 至 2022-12-02 | 撰写单位: |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乌广宇 |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及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及融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300-02972 项目名称:朝阳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及融合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35,000.00 最高限价(元):2,63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全面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中间库。形成标准统一、业务覆盖全面、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数据库体系;实现丰富的互联互通、共享交换、监管治理等能力,满足跨机构、跨系统的互联互通需求,可高效、便捷、安全的提供接口服务,快速实现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降低接入时间周期与资金投入,使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和交易信息实现实时互通共享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软件的系统迁移工作及规范标准设计工作、2个月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对接需求调研、4个月内完成朝阳市不动产平台升级及与住建系统对接项目上线试运行及项目全部建设成果的移交,并通过项目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推荐供应商远程参与本项目,通过扫描供应商须知表下方的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参与本项目。电话咨询0421-2836536。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新华路一段90号 联系方式: 0421-265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0421-2865002 邮箱地址: 1154233404@q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乌广宇 朱佳琳 电话: 0421-2865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