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街河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松滋市街河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3-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松财采计[2023]-015号
3、项目名称:松滋市街河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维修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7.85(万元)
6、最高限价:117.85(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5)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书面承诺证明;,(6)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均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
3、方式:
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第3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西段17号
联系方式:13872287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贺炳炎大道24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716-622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源
电 话:0716-622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