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基恒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后勤物业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后勤物业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C-Y-2023-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靖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053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基恒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22层222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鸿春 13489030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靖宇、高雅莲 0591-830531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2618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1 | 后勤物业服务类采购项目 | 详见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天 | 40000元 | 0元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备注说明:上述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属于网站内容固定格式。
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
(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联系方式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郑0591-83053161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小郑0591-83053161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小郑0591-83053161
电子信箱:197929829@qq.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费及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 开户名: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
账 号: 35001886400052505535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