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自增压式可移动液氮容器、蒸发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自增压式可移动液氮容器、蒸发器
- 项目编号:SCHH-WZ-GKJT-23-0007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备条件的可分批提前交付)
- 交货/服务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双福镇
- 供货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自增压式可移动液氮容器
| 1、容积:150L 2、工作压力<0.4Mpa 3、304不锈钢罐体 4、配备4个万向脚轮并带刹车 5、每个容器配备两个3m长液氮输液金属软管(304不锈钢材质) 6、日蒸损率<1.4% 7、配有放空阀、排液阀、增压阀、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 | 台 | 4 |
-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制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2月22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3_年2月17日下上午15时00分至_2023_年2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辅楼210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辅楼210办公室。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同步推送至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8332215890
传真:
电子邮件: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