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99825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湖路5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根据采购需要,现公开征集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愿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一、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备物业服务经验和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本次征集不针对具体项目,不收取费用。
三、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止。
四、递交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7日10:00至2023年2月24日18:00止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须提交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3、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格式见附件。
六、说明:本次征集作为采购人拟邀请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七、拟邀请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在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后,将统一对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通过采购单位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抽取数量,则由采购单位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取3家或以上供应商作为后期拟邀请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991-3929888
联系人:廖先生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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