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PDF文件为准)
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甘孜州叶巴滩水电站大坝工程框架式安全梯笼
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30033
包件号:230033
各潜在投标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框架式安全梯笼,用于巴滩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叶巴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与西藏界河上,系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水电站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坝址位于金沙江支流降曲河口下游600m,左岸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右岸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距白玉县城沿巴白路约75km,距巴塘县城沿巴白路接318国道约120km。电站距离四川成都直线距离515km,距离西藏昌都直线距离145km。从成都出发至工地,沿318国道途经康定、雅江、理塘、巴塘松多乡215国道至盖玉,路线全长885km。
1.1.2交货地点为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白玉县盖玉乡叶巴滩水电站项目指定地点。
1.2采购内容:框架式安全梯笼(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号 | 备注 |
1 | 框架式安全梯笼 | 3m*2m*2m | 米 | 1500 | 2023年2月-合同执行完毕(预计为2023年3月),具体以买方计划为准。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白玉县盖玉乡叶巴滩水电站项目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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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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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必须承诺供应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卖方货物到场后,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数量以理论(检尺、计件)计量进行数量验收。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随车提供送货单、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货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完成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买方支付结算货款的30%,结算货款的65%三个月内支付,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2月2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5962095)。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3年2月24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3年2月28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工4006274006-07)。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
投标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汇款。询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询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230033标书款。
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登陆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选择“缴纳凭证”。选择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关付款凭证,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询价文件。
(4)投标人可凭缴费凭证,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标书款收据
(5)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6)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投标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7)本次报价保证金:
形式:采用报价保函或报价保证金形式。
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报价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收件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部(罗先生)
邮寄联系电话:028-85962095
若无法提供报价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报价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8-83370656。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0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罗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028-85962095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联系方式
采购主管单位: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湖畔路南段356号中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项目管理中心B521室
采 购 单 位: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叶巴滩大坝工程施工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白玉县盖玉乡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108897036
采购代理机构: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85962095
电子邮箱:zsdcdcg@126.com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