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食堂劳务派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DH-2023-02-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7(万元)
6、最高限价:98.7(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工作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办案基地食堂的早餐、中餐、晚餐、加班餐及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3、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2)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产党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43号
联系方式:0719-8121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0719-8119116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719-811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丽
电 话:159261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