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社旗县城市管理局社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社旗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http://ggzyjy.nanyang.gov.cn/SQX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3-4 | |||||||||||
2、项目名称:社旗县城市管理局社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267,979.35元 | |||||||||||
最高限价:21267979.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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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社旗县城区各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工作、沿街商户、背街小巷及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社旗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承担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中转站的管理维护及站内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社旗县城区突发应急事件造成路面不洁的处理、社旗县城区上级部门临检等非常时期作业的安排处理、社旗县城区极端天气预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3 服务地点:社旗县城区; 5.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5.5服务期限:3+2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3+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社旗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http://ggzyjy.nanyang.gov.cn/SQXWeb/)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SQXWeb/左侧“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社旗县)》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社旗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2.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5、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 张克 0377-83978052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社旗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社旗县建设路中段 | |||||||||||
联系人:杜启文 | |||||||||||
联系方式:1589356660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 |||||||||||
联系人:王振宇 | |||||||||||
联系方式:0371-63932075 153465880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振宇 | |||||||||||
联系方式:0371-63932075 15346588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