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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淮镇临淮渔村农房改善项目的招标

   日期:2023-02-15    
核心提示:临淮镇临淮渔村农房改善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2780010011. 招标条件临淮镇临淮

临淮镇临淮渔村农房改善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278001001

1. 招标条件

临淮镇临淮渔村农房改善项目 已由 泗洪县行政审批局 以 泗洪行审备〔202 2 〕 379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泗洪县临淮镇小街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临淮镇青年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临淮渔村农房改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7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新建住宅及商铺共计35栋,配套建设小区景观、绿化、亮化、监控、道路铺装、室外管网、消防、电力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施工与采购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

2.1.4要求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绿化苗木管养期24个月;

2.1.5其他:

2.1.5.1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建设单位使用需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1.5.2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价款的25%;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在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方案优(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不超出招标范围的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建筑工程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及以上 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 具备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备 级注册 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级 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4.5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各方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格式附后。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2 月 15 上午09时00分至 202 3 2 20 日 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215092920214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特别提醒: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7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10.异议投诉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10.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9056。

10.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洪县临淮镇小街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临淮镇 地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4楼

联系人:余先宝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705246119 联系电话:13951296903

邮 编:223900邮 编: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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