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发电  核电  内蒙古  辅机  风电  钢球  斗轮机 

关于南宁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2-G3-992217-GXJL)质疑函答复书

   日期:2023-02-13    
核心提示: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中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中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2-G3-992217-GXJ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萧羽、黄开西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3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0771-3956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萧羽、黄开西,0771-588358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蔡振华

联系电话:13471153718

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于2023年02月03日递交的对项目(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2-G3-992217-GXJL)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函。经全面复核,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质疑各项文件综合评审得分及招标结果。

质疑事项1答复:我公司于2022年02月03日15时30分,邀请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在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01)评标室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全面核实,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于招标投标法。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故贵公司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适用于本项目。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包括价格分(40分)、技术分(34分)、商务分(26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评标全程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本次项目开标评审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要求执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投标的响应进行评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采购原则。

原评标委员会已对贵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复核。招标文件中 “售后服务”加分项对所提供人员要求中已明确:“(需提供投标人2022年内连续三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和职称证或执业药师证复印件,否则不入该档次】。)”,所谓证明材料,其信息一定是完整的,评标委员会才可以核实其真实性。贵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2年内连续三个月为药房调配人员购买社保的完整信息和部分人员职称证书的完整信息,评标委员会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对而贵公司认为自己港资上市企业,为了保障员工个人信息,对部分信息进行了覆盖,但复印件里写明其归属单位,并不影响其真实性的说法不予认同。评标委员会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目前尚无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上市公司投标应区别对待的说法。

综上,贵公司对本项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第一:公布中标企业与我司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企业实力及资质等各项的综合评审得分。第二:重新评标。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

其他请求答复:第一,贵公司要求公布本次中标企业及贵公司的综合评审得分,缺乏法律依据,属于不合理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章 中标和合同 第六十九条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已按规定要求的内容发布。对本次请求,我公司只能告知贵公司在本项目中的得分和排名,贵公司总分为85.47分,排名第三。对贵公司要求公布中标企业的得分情况,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不成立。

第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的规定。

本目不属于以上情形,不具体重新评审的条件。本项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不成立。

若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我单位衷心感谢贵公司能够积极参与此次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给予我单位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

特此复函。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3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更多>同类招标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