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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2次资格预审

   日期:2023-02-1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2次(项目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2次(项目名称)已由西安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安市水务局关于报送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水发【2023】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安自贸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渭河西安城市段东段,西安国际港务区及高陵区境内,西起灞河入渭口,东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处。

2.2规模:包括滩面平整及生态修复工程、坑塘工程、管护道路工程三部分;其中滩面平整及生态修复工程是对渭淤28断面下滩区进行平整,对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m段栽植水生植物修复防浪林,补植及更新防浪林8.9km,生态修复面积193.4万㎡;坑塘工程是对渭淤28断面下坑塘进行修边、破梗及连通,优化水域形态,打通滞水区,平整沙坑11.69万㎡,连通水域4万㎡;管护道路工程拟在现有管护道路基础上新建15.35km管护道路,并对堤防临河侧10处下河辅道出入口进行提升改造。

2.3 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滩面平整及生态修复工程、坑塘工程、管护道路工程三部分;其中滩面平整及生态修复工程是对渭淤28断面下滩区进行平整,对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m段栽植水生植物修复防浪林,补植及更新防浪林8.9km,生态修复面积193.4万㎡;坑塘工程是对渭淤28断面下坑塘进行修边、破梗及连通,优化水域形态,打通滞水区,平整沙坑11.69万㎡,连通水域4万㎡;管护道路工程拟在现有管护道路基础上新建15.35km管护道路,并对堤防临河侧10处下河辅道出入口进行提升改造。

2.6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2次;标段编号:E6101013506h038pn69r001;标段类型:渭河(灞河入渭口至京昆高速以东500米段)滩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2次。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一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拟派安全员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人数不得少于3人。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义务。

3.6企业信誉要求: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未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申请人出具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1日00时00分,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02月21日00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1日00时00分进行网上投标确认,请于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21日17时00分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保亿隆基中心A座4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7日10:30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www.sntba.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同时上发布。

9.其他

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自贸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国际港务区港泽路3369号805室

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保亿隆基中心A座406室

联系人:

李杨

联系人:

张俊姣、熊娜娜

电话:

18700808703

电话:

17792634642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信诚支行

账号:/

账号:

8001 8938 3908 027

2023年02月11日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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