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2023FS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高铁西站区域综合管养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 联合体成员是否需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 30 页“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业绩? 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至少应当有一方具有符合性审查业绩。 2、问:如联合体成员牵头人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请问税金是否以联合体牵头人税金费率作为测算? 答:投标报价中对税金计算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须符合税务部门相关要求。 3、问: 如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请问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为联合体牵头人? 答:可以,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问:如联合体成员均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由各联合体成员单独提供,还是由各联合体成员将相关信息写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项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执行。 5、问:关于人员设备和设备配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1、本项目要求管理服务人员(4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由采购人在进场服务前核查; 2、工程维修人员(5人)具有电工资格证; 3、设备配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行驶证、购买凭证等相关证件)由采购人在中标后进场前进行核查; 以上3点,请贵机构逐条明确回复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人员和设备配备的相关证明材料,评标时是否认可? 答:所有人员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由采购人在进场服务前核查,投标时可以不提供,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核实,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设备配备相关证明由采购人在中标后进场前进行核查,投标时可以不提供,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问:联合体牵头人已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是否还需要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答: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须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即可。
更正日期:2023年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高铁机场地区综合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单桥社区霞光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85588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奎星路8号建安楼一楼南侧
联系方式:1768108906218325808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丹朱凤
电 话:17681089062 1832580851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