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
内蒙古段水保监理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YBZX-SBJL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包银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工程已由发改委以《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惠农段(含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2号)批准立项,《国铁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2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100%,采购人为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建铁路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内蒙古段水保监理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位于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线路自银西高铁银川站南端路基段分上、下行引出,穿越贺兰山至阿拉善左旗境内,经巴润别立镇至终点巴彦浩特,新建正线长度111.05km,内蒙段74.36km,起讫里程 DK36+050至终点。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 22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到发线有效长:650米。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
2.3. 建设工期:4年。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
2.5本次采购范围:《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惠农段(含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水土保持方案》中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内蒙古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工作。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标段的施工、设计人。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与本标段的施工、设计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参股的或相关联的。
(4)与本标段的施工、设计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2022年12月具有完成时速200km/h及以上的部批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业绩。
3.4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5社会信誉要求:投标人从2020年至今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工作人员被列入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竟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18时0分至2023年2月13日18时0分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网上获取。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6时0分,地点: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四楼会议室。(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4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41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丁大强
电 话:0951-3830523
传 真:0951-3830523
电子邮件:1979323981@qq.com
监督机构: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纪委
监督电话:0951-3830252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