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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十五局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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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30010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重庆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机构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工程项目简介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重庆市西部,工程受水区范围为重庆市长江以北、嘉陵江渠江以西区域,包括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区中梁山以西区域,江津区长江以北区域,以及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等区全部,国土面积1.18万km2。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新建长江、嘉陵江等提水工程向渝西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兼顾改善受水区河流生态环境用水,并退还被挤占的农业灌溉用水。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共划分为六个建设单元,分别是金刚沱泵站工程、圣中水库工程、东干线工程、西干线工程、嘉陵江干线工程、北片供水工程。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2399

以现场实际施工需求分批供应。

 

2

商品混凝土

C25

m3

7800

 

3

商品混凝土

C25F50

m3

27000

 

4

商品混凝土

C25F50W4

m3

8400

 

5

商品混凝土

C30F50W4

m3

720

 

6

商品混凝土

C30F50W6

m3

35277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3年2月-项目完工)。

3、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金刚社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干线、圣中水库施工现场(包括牛背山隧洞、槽坊湾隧洞、莲石隧洞、出水隧洞、东干线镇墩、东干线阀井、壁南河、金刚沱弃渣场泄槽段等施工部位),投标人自行考察送货地点,综合报价。

4、质量要求:

①、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低于P.042.5,混凝土的水灰比<0.6,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等指标要求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②、骨料不应为碱活性骨料,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其中:砂粒径为0-5mm,粗骨料最大粒径≤40mm,级配合理。粗骨料含泥量<1.0%,天然砂含泥量<3.0%,人工砂石粉含量为6~18%。

③、卖方应根据冬雨季施工要求,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及外加剂掺量,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冬雨季施工期间做好混凝土保温工作,确保混凝土入模温度≥5℃。

④、掺和料:外加剂等用于商品混凝土的其它材料必须符合现行规范与技术标准。

⑤、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及检测按有关规范执行。检验数量、频次等,按规范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质量与材料要求:卖方保证所用材料及商品混凝土达到现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⑦、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坍落度、含气量(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含气量为3.5%)质量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无条件退货。

⑧、卖方应满足买方设计文件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抗冻等级的要求,以及混凝土入仓和易性的要求。

⑨、商品混凝土出厂,卖方负责向买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

5.卖方需给每台混凝土罐车配备GPS定位系统,以便买卖双方了解混凝土罐车的运输情况。

6、报价要求:

6.1、投标人提供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招标综合单价为综合到场单价,包括招标基准单价、固定费用,均指含税单价,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综合到场单价=招标基准单价+固定费用。

6.3、综合到场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出厂单价(含抗渗、防冻、减水剂等)、运输费、税费及服务费等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4、招标基准单价:招标时投标人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qsgczjxx.org》发布的2022年12月“重庆市江津区区县材料价格”信息价中与招标物资相同规格(不含防冻、抗渗)对应的含税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以与供应时间相对应月份《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重庆市江津区县材料价格” 相同规格(不含防冻、抗渗)对应的含税价格为基准计算结算价格。

6.5、固定费用: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招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费用包含了外加剂、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招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6、本次招标限定招标最高价,最高限价为3623.822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7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3%税率统一对各投标总价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如果出台相关最新政策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合同结算和付款

3.1 卖方先供货,买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3.2卖方按照买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收标准交货,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0日至25日期间向买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单据,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注: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数量以在卖方的地磅过磅数量或在买方的地磅过磅数量为准,双方可抽查过磅数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不应超过±3‰,每车的磅差在±3‰(卖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卖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卖方、买方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结算时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将过磅重量换算成体积)。

3.4支付比例为:每月支付结算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合格完成后12个月内无息付清,卖方应接受以下材料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产品等。

3.5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90天的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宽限期满后如买方仍未支付,按照单倍LPR承担利息。

特别约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卖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发票

4.1 本合同内货物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包含货物本身金额和运输金额)。卖方根据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卖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4.2 卖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卖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导致买方不能通过税控系统认证的,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3 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卖方办理货款结算前交付买方指定人员。

五、验收与计量

5.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附一份发货清单、配合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5.2卖方每次到场的混凝土,买方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混凝土的验收与计量单位以体积(立方米)为准,每次到场的混凝土进行过磅验收,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将过磅重量换算成体积,与发货清单上的体积进行对比,若过磅换算方量大于发货清单方量,则验收和结算以发货清单方量为准;若过磅换算方量小于发货清单方量,则验收和结算以过磅换算方量为准。

5.3试验、检验:卖方货到现场必须按规定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制作混凝土试块,接受蒸养检验,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其相关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对混凝土质量有怀疑时,有权随机取样,并经双方在样品上做标识确认后,由买方保存。必要时买、卖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买方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卖方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合格),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费、已浇筑混凝土凿除费用、重新支模、浇筑、工期延误损失等费用,造成后果严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权威机构鉴定非卖方原因的情况除外。买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5.4卖方应主动配合买方、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做好抽检工作,否则视为卖方认可抽检结果。

5.5现场验收发现供货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5.6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5.7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

5.8本工程混凝土验收和结算均以实际供应方量(立方米)为准。

5.9每车商品混凝土重量允许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每车商品混凝土的磅差在±3‰(卖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卖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卖方、买方抽查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

六、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营业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物。

6.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6.3、投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完成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请于2023年2月17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集采平台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价文件无需制作纸质文件。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时前。

3、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中标人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下载询价书、接收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编:710016                                    

联 系 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16602911809  

邮箱:swj2gssbb2022@163.com;              

采购机构: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1109室

    编:710016

联 系 人:李女士                                  

    话:18149298901                                                                                   

十、采购监督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9502500转8135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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