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2〕2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地方债券资金、涉农整合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下路街道天 泉 村、龙潭乡都会村、临溪镇高建社区大兴组、王家乡光华村、悦崃镇绿桃村、大 歇 镇龙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 : 包括新建下路街道天 泉 村、龙潭乡都会村、临溪镇高建社区大兴组庆口、王家乡光华村、悦崃镇绿桃村、大歇镇龙泉村 墨斗 溪、鱼池水厂等7处供水保障工程 ; 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临 溪 镇新街村等3 0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项目。
2.3 ?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45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160万元
2.4 招标范围: 编制完成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招标设计阶段(含预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含一般设计变更),初步设计阶段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为准,招标及施工图阶段以满足招标及施工要求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 完工 验收止 (其中初步设计方案及图纸,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 工程测量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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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柱县万安街道南滨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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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下坝街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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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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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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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3202063 | 联系电话: | 023-8162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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