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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电龙口电厂四期项目型材采购询价说明
以下为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型材采购的询价说明,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以下要求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 生产厂家要求:(详见业主认可生产厂家清单)
所报材料应全部为业主认可生产厂家清单中的资质齐全大型钢厂产品,所报材料必须提供钢厂的营业执照、质量、环境、健康安全认证文件,以便于资质报审,报价时在备注中注明生产厂家。
二、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询价表中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如有不符合事项必须在备注中说明。如果出现质量证明文件造假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三、 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盖供货单位章。如果查出造假行为,供货商承担一起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 包装与标识:
钢带包装,运输时注意防护,防止变形,物项标识按标识标准执行。
五、 计重方式:
检尺计重
报价所含费用:
含产品费、税费、运费、装车费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材料费报价,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六、 交货地点:
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电龙口电厂四期项目部(山东省龙口市西城区电厂南路1号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七、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要求2023年02月15日,需在备注中注明最快交货期。
八、 付款方式
货到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贰个月内付全部货款。
九、 报价方式
报价需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报价,与书面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价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否则将无法进行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十、 报价截止时间
按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设定的截止时间。
十一、报价有效期
无特别说明,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一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报价。
十二、选定供货单位原则
在报价材料符合询价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家前提下,按总价选择最低报价单位供货。
十三、确立订货方式
买方根据报价情况以采购单形式确立订货,买方有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以传真或扫描发送至供货单位,确立订货。卖方应盖章回传。
十四、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发至选定供货单位,如拒绝供货,买方在对合格供货商复评时会扣减相应分值,总分达不到60分的将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
联系人:柴秀杰 电话:0531-89812607
联系人:杨法勇 电话:15092517588
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