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010009/15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单价限价
(人民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一
|
监护仪
|
28台
|
252万元
|
221.2万元
|
7.9万元/台
|
否
|
二
|
便携式转运监护仪
|
5台
|
17.5万元
|
12.5万元
|
2.5万元/台
|
否
|
注: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网站及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5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6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至 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注:2023年2月23日09点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选择在线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230Z335006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在线获取:投标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技术咨询):
李先生,电话:020-87258495-926;
张小姐,电话:020-87258495-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20-85253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梁小姐、刘小姐 020-87258495-3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电 话: 020-87258495-3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