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33、71小区土地置换配套管线迁改工程、石河子市33、34新建住宅区域配套管线迁改工程-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024),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3]12号、师发改投资[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1)33、71小区:迁改热力二次管网DN125-DN350管长327*2米;迁改蒸汽管网DN300长度260米,管沟敷设:迁改蒸汽管网DN300长220米;迁改给水管网DE110-DE160管长440米;迁改燃气管网De90-De160管长530米;新建10KV及400V电力管网管长429米,新建环形(1进3出)500kvA箱变1台,观察井6座,400v电缆分接箱1座,拆除架空线路542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33、34新建住宅区域:改扩建热力一次管网720*2 米,新建给水管网D300管长150米,DE200管长660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3.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3.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04日 00:00:00至2023年02月09日 00:00:01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1:0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