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市域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麻城市市域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3-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3-00060
3、项目名称:麻城市市域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5(万元)
6、最高限价:95(万元)
7、采购需求:
麻城市市域自建房安全鉴定、排查及复核。(具体以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排查及复核并提交鉴定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③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④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⑤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的电子证书)。
2)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应含:1、主体结构,2、地基基础,3、设备安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方式:
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联系电话:0713-2854559,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磋商无效。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参与磋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本采购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如供应商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操作问题,请咨询0717-62518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麻城市
联系方式:13597602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4707258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4707258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