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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WT-2023-05)的采购

   日期:2023-02-01    
核心提示: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3-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陈长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2169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陈长生、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WT-2023-05)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05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736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736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清单

品目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

1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607363.00

1607363.00

0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额定循环风量:≥1000 m3/h,消毒过程空气中臭氧浓度:≤0.1mg/m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G、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存在上述应拒绝参加磋商的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I、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J、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具备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③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等)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资格承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若项目涉及采购文件未列明的强制性资质要求的,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并保证具备相关资质要求,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或声明等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报价无效。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至2023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因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跨越周末,若供应商在周末前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提前拨打18950472843,确认后再来办理。本项目提倡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或传真)。未办理购买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为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陈长生、18950472843、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陈长生

电 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6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1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15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二医院EICU设施采购与安装提升项目工程暨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模式,本项目为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7363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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