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程通办业务改造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程通办业务改造
项目编号:NDHFZB-0320230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琴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2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0593-28794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小琴/0593-2822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1 | 1-1 | 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程通办业务改造 | 1项 | 否 | 150000 | 150000 | 3000 |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程通办业务改造 | 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402之三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特定条件:(1)、凡有能力提供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被受邀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和由协商小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协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协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协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2月01日起至2023年02月06日止
2、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年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年2月10日上午09:00,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开标室1
ndhfzb88@163.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