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3号院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ZZB-2023-002)
大通3号院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3号院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2采购人:某单位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为大通3号院厂房建设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监理服务期:2023年4月至9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委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8179315,电子邮箱:qhdzzgs@1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02月03日15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大通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2835417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邮编:810000
联系人:许先生、陈先生
电话:0971-8179315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账号:35030078801500000377
202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