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片区树木移植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报名。请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3-ZFCG003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片区树木移植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297.1796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1796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片区,对该片区部分树木进行移植养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信用”及“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至2023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3: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报名。请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方式:线下报名。请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 2288 号创新广场(二期)G 座 20 层 2009室开标交易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G座20层
联系方式:王嵩、丁晓娅 0991-660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嵩、丁晓娅
电 话: 0991-66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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