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二次挂网)
询比价公告
询价编号:POWERCHINA-0105-230005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商高铁XSZQ-08标段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线路始于临清市,终于东昌府区,正线起讫里程为:改DIK368+085~DK401+550,全长33.465km。主要工程项目包括:桥梁31.658km/2座、路基1.807km/站场路基1座、制(存)梁场1座、无砟轨道66.93km、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站场附属及其他大型临时设施。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60天。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所需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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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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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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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说明: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分批次供应(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供方须在收到通知后按需求时间交货。
2.5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施工现场(刘垓子镇尹庄村、薛庄村附近)。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技术标准:产品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行业规范(JGJ55-2011)及标准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2.6.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及其他力学性能、拌合物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实验方法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普通混凝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2 的规定。
2.6.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2.6.4拌制混凝土用原材为合格品。
2.6.5混凝土自拌制完成两小时内运抵至施工现场。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8.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卖方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部提供10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担保。
2.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4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8.4.1卖方发生种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8.4.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8.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结算及付款方式
2.9.1结算: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1日到次月10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次月15日前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乙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
甲方在收到发票,财务挂账后,30日内支付已到货金额的70%,次月支付25%,如因资金困难等特殊情况可延后支付30~60天,以此类推。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材料进场满6个月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2.9.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10计量及验收方式
2.10.1计量
商品混凝土以方计量,采购单位随时抽查实际过磅重量,结合配合比折算方量核实。
2.10.2商品混凝土验收
商品混凝土验收按照2.6条执行,满足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需求。
供方按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需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商品混凝土原地封存,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到场取样。供需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供方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混凝土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注明运输车号、商品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部位、出料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到达工地后,需方材料员、质检员与供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对账结算需求。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商品混凝土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混凝土到达工地后,需方有权核查供方《混凝土供货单》的供货数量的准确性,需方可以抽取供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需方抽查过磅混凝土方量按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每仓商品混凝土需随车提供开盘鉴定报告,28天后提供28天强度鉴定报告。
2.11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若采用银行转账,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每个供应商分配账号均不同,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投标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支付。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2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
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5报价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1月14日17: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01月16日16: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企业需在报价前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办妥供应商资格将无法在线报价。(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蔡亚琴)。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4475188
使用单位: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车彦奇
电话:18532238777
9、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