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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23-01-1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NGS02008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及所管辖项目公司提供行政保障服务,按工作需求完成相关工作。项目的中标人需与各项目业主共同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负责协助完成公司相关项目所涉及的综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协助完成新能源市场信息的收集及项目的市场开发工作。

(3)负责协助完成公司各所需场站的电厂生产运营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所涉及的财务工作。

(5)负责协助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详细范围参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河南省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 质量标准

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5项类似项目人力资源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人力资源服务经验3年以上经验,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4)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5)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情况;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保障外委服务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1日18时00分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监督管理部

电话: 021-61592333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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