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JXHQ2022-2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昀鑫、黄荣
项目联系电话:021-515928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徐汇区凯旋南路8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思翌,021-230378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单昀鑫、黄荣 021-51592855
代理机构地址: 徐汇区银都路388号4幢3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技术需求详见参评文件第三章。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委托,对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参评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参评。
1、合格的响应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RJXHQ2022-21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为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康健新村派出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技术需求详见参评文件第三章。
4)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址。
5)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6)采购预算金额:65.40万元
3、参评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3)“信用网站”和“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供应商须于2023年 01 月 11 日至2023年 01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以内,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徐汇区银都路38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参评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参评文件并按照参评文件要求参加响应。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参评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参评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参评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单位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1 月 29 日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徐汇区银都路38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响应文件递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单位确认响应单位资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澄清答疑:
响应单位对参评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3年 01 月 17 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参评文件澄清纪要。
(3)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采购单位代表、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采购活动场所。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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