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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1-09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3楼平安保险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01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税服务大厅人员:15人 司机:4人 保洁:3人 外派抽调:1人 社保非税管理股:1人 古江巴格税务所:2人 纳税服务股:2人 信息中心1人 办公室1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国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税证明(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查询“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项目开始报名之时起,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至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3楼平安保险对面)

方式: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3楼平安保险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3楼平安保险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查询“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税证明(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注:在报名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 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 (工程项目为2%~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14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魏亚琼 联系电话:0903–6861021;1739924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玉苑社区安康路环湖小区3,4号楼3-304            

联系方式:赵抒沛-15026034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抒沛

电 话:  15026034802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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