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阳极炭块及电解换极捞渣转运项目
合同编号: HHXY-FY-[2023]第01号(总01号)
招标人: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阳极炭块及电解换极捞渣转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距县城6Km、西宁市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工作主要内容
1.2.1阳极炭块转运
1.2.1.1进新极:按照电解分厂每班的生产需求,从炭素分厂将组装好的新阳极配送到电解各工区,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厂内倒(搬)运。
1.2.1.2排热极:将电解分厂使用后的残极转运至残极冷却间,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厂区内倒(搬)运。
1.2.1.3返残极:将冷却后的残极转运至炭素分厂组装成品库,然后将预破碎后的残极转运至组装周转库,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厂内倒(搬)运。
1.2.1.4新极更换:从组装配送到电解的新阳极由于质量不合格无法满足电解生产要求的阳极二次返回组装更换质量合格阳极配送至电解车间。
1.2.1.5新极、残极临时倒运:因电解生产换极区域交替需将当班剩余新极及残极倒运至下个班次的换极区域。
1.2.2电解换极捞渣转运
1.2.2.1进空盘:按照电解分厂每班的生产需求,从炭素分厂将捞渣拉运托盘配送到电解各工区。
1.2.2.2排热盘:将电解分厂装有捞渣的热盘转运至残极冷却间,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厂区内倒(搬)运。
1.2.2.3返渣盘:将冷却后的渣盘从冷却间转运至炭素分厂组装成品库,然后将预破碎后的渣盘转运至组装周转库。
1.2.3.电解大修槽结壳料盘的转运
1.2.3.1进空盘:按照电解分厂每班的生产需求,从炭素分厂将空托盘逐盘配送到电解大修槽前。
1.2.3.2返料盘:将装有电解槽大修产生的结壳料料盘转运至炭素分厂组装周转库。
1.2.4电解应急上料
电解分厂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依据电解分厂实际需求,补充电解工岗位从事新极上料作业,按照电解分厂实际需求计划用工。
1.2.5电解槽大修清炉料应急破碎配送
电解分厂电解槽大修清炉料在组装无法正常破碎的情况下,应急组织在电解破碎间破碎,配送至电解工区使用,按照电解实际需求计划用工。
1.2.6残极覆盖料预破碎
1.2.6.1用破碎设备将残极上部及残极托盘内的大块覆盖料进行破碎。
1.2.6.2破碎后将地面洒落的电解质料清理到残极托盘内。
1.2.7电解捞渣预破碎
1.2.7.1用破碎设备将渣盘内的捞渣料进行破碎。
1.2.7.2破碎后将地面洒落的捞渣料清理到渣盘内。
1.3招标内容
1.3.1阳极炭块及换极捞渣转运项目按生产流程分为8个分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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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明细: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1 |
阳极托盘 |
1.4T |
3600×1902×480 |
1450 |
2 |
捞渣专用托盘 |
1.4T |
3600×1902×480 |
48 |
为满足阳极炭块转运生产需求,投标人应达到以下要求:
1)自购设备应符合现场提供设施条件,并与招标人提供设备设施能力匹配。投标人自购运输设备,应满足招标人道路条件限高4.5米,限宽5米,限总重20吨的条件。
2)自备车辆需要13台直列式阳极转运车(直列式阳极转运车相对转弯半径小,便于在厂房内安全行驶,对驾驶员技能要求相对低,安全系数高。),运行方式为9用4备,额定载重量≥10T。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
3)自备机械化预破碎设备,满足每天200盘的预破碎能力。
1.3.3项目实施地点、期限及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需现场勘查确认)。
2)服务期限:5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实施要求:投标人须满足24小时运行方式下的生产作业要求。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承包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项目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资格及要求
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均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劳务承包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门前集合,由项目业主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王子源联系电话: 13709750775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1.3本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芦永霞
电话:18809719569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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