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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工程收尾项目PC总承包工程...

   日期:2023-01-0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工程收尾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审批,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工程收尾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淮安润农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NGS020040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工程收尾项目PC总承包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汇能浙江分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项目,共计37台风机,为正常完成风机维护和检修工作,需对工程现场主要涉及水泥路面的损毁重建包括桥梁、渠道、涵管、渠首及农田复垦等涉农问题,猪场内风机检修道路改造等收尾工作。此外风电场和升压站电气设备、附属设备也存在部分缺陷,影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4 招标范围

1)淮安市顺河镇和苏嘴镇道路、涵管、沟渠修复、农田复垦工程。

2)施工及相关许可手续办理;

3)环境保护、安全、疫情防空、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取得本工程所涉及的村民、村委、镇政府、淮安区政府明文确认的各项修复、赔偿及消缺完结证书。上述涉及报验及验收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本工程一切险由投标方购买)。

2.5 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2.6计划工期

2023 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总承包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

2.7 质量标准

1)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2)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51224-2017

3)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

总包方需保证工程结束后获得政府、涉及的村民签字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B证。

②担任过至少1个土建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含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2019至今)至少具有1个水利工程施工的业绩(含在建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若2021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18年至2020年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嘴顺河风电场工程收尾项目PC总承包工程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6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

联系人:胡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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