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资溪县优质水稻基地病虫害防治太阳能杀虫灯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103150048219.cn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 11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谈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HZ2022-ZX-002
2、项目名称:资溪县优质水稻基地病虫害防治太阳能杀虫灯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53500元
5、最高限价:5535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技术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民)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资格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①操作步骤:登录“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3.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可以选择网络或现场办理,地址:资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资溪县新世纪幼儿园旁)、联系电话:0794-5792228】;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3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103150048219.cn >)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 月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执行抚财购【2022】48号《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咨询当地采购办。
4.疫情防控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和抚州市当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联系方式:邓丽琴/1897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157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157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