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
药品
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第五批新冠防疫药品阳光挂网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2〕100号)的要求,
企业
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疫情防控药品的申报,现对部分符合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直接挂网
采购
药品(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第五批).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