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四个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Z02-2022139
项目名称: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四个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一览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中标单位给予江北智慧保底收益 | 中标单位给予江北智慧每月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 | 每车位设备功率 | 合作期限 |
1 | 1-1 | 琴亭高架桥下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18个车位 | 3627元/个/年 | 15% | 不低于60KW | 8年 |
1 | 1-2 | 南禅山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19个车位 | 3675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1 | 1-3 | 东部办公区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36个车位 | 2748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1 | 1-4 | L5西园地块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54个车位 | 3446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备注:1.根据就高原则,当江北智慧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超过保底收益时,中标单位根据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与江北智慧进行分成;当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未超过保底收益时,中标单位根据保底收益与江北智慧进行结算。2.中标人运营收入=充电服务费+电费+所承包车位停车费收入;其中中标人负责电费收支;所承包车位停车费收入由中标人收取;充电服务费由中标人收取并和招标人进行分成。3.第二年起至合同期结束保底收益按:每年以第一年的保底收益为基数*5%递增[P+P*0.05*(N-1),p为第一年保底收益,N为年数]。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标的一览表中规定金额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负责充电站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充电运营服务
4、中标单位承担充电站建设的所有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道闸、移动厕所、休息室、监控、线缆等。
5、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监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设计及布局需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招标人对其建设期及运营期全过程进行监督。
6、每月江北智慧收益分成为保底收益或招标人每月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二者取其高,计算金额高者为本月应付的江北智慧收益。
7、使用招标人要求的品牌运营充电站,包括充电桩、路牌、灯箱等所有标识;不得出现投标人或所投充电桩厂家的品牌标识(投标人需对此承若);使用招标人的平台软件(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专用平台,投标人也应提供),平台数据的归属权为招标人,不得出现投标人及其他任何品牌的标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投标人需对此承若)。
8、进入停车场进行充电的车辆免费停车2小时,超过部分由车主按照停车场正常停车收费标准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8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或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智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四个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MZCZ02-2022139。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3建设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交付场地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运营条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或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同时将投标人的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9、招标人: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法:13705913483
10、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陈必、郑文华、黄伟林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804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67000.00)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注: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MZCZ02-2022139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各投标人对公账户中。
12、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附1:标的一览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中标单位给予江北智慧保底收益 | 中标单位给予江北智慧每月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 | 每车位设备功率 | 合作期限 |
1 | 1-1 | 琴亭高架桥下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18个车位 | 3627元/个/年 | 15% | 不低于60KW | 8年 |
1 | 1-2 | 南禅山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19个车位 | 3675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1 | 1-3 | 东部办公区停车场 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36个车位 | 2748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1 | 1-4 | L5西园地块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建设服务及运营 | 54个车位 | 3446元/个/年 | 不低于60KW | ||
备注:1.根据就高原则,当江北智慧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超过保底收益时,中标单位根据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与江北智慧进行分成;当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未超过保底收益时,中标单位根据保底收益与江北智慧进行结算。2.中标人运营收入=充电服务费+电费+所承包车位停车费收入;其中中标人负责电费收支;所承包车位停车费收入由中标人收取;充电服务费由中标人收取并和招标人进行分成。3.第二年起至合同期结束保底收益按:每年以第一年的保底收益为基数*5%递增[P+P*0.05*(N-1),p为第一年保底收益,N为年数]。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标的一览表中规定金额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负责充电站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充电运营服务
4、中标单位承担充电站建设的所有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道闸、移动厕所、休息室、监控、线缆等。
5、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监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设计及布局需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招标人对其建设期及运营期全过程进行监督。
6、每月江北智慧收益分成为保底收益或招标人每月充电服务费收入分配比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二者取其高,计算金额高者为本月应付的江北智慧收益。
7、使用招标人要求的品牌运营充电站,包括充电桩、路牌、灯箱等所有标识;不得出现投标人或所投充电桩厂家的品牌标识(投标人需对此承若);使用招标人的平台软件(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专用平台,投标人也应提供),平台数据的归属权为招标人,不得出现投标人及其他任何品牌的标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投标人需对此承若)。
8、进入停车场进行充电的车辆免费停车2小时,超过部分由车主按照停车场正常停车收费标准缴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 13705913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陈必、郑文华、黄伟林 0591-87677863-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
电 话: 0591-87677863-804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