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国土中心2022年度随县新街等两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随县新街等两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DL20221227-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SX20221020001
3、项目名称:2022年度随县新街等两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2.13(万元)
6、最高限价:68.15(万元)
7、采购需求:
2022年度随县新街等两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预算金额72.13万元,最高限价68.1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在建工程、压证管理及限制投标情形;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3、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做好疫情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到随州市鑫诚招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公告附件,并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获取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公告附件,并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格式发送至各供应商填写的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县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邮储银行,联系方式如下:建行随县支行:0722-3338009、15997865850(建设银行联系方式);邮储银行随县支行:郭翔18040678757、周宁18571359698(邮储银行联系方式);
4..本公告采购人信息名称中的“随县国土办公室”为该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系统申报单位,因公告系统中的采购人信息名称选项只有“随县国土办公室”而没有“随县国土中心”,但该项目的实际采购人为“随县国土中心”,特此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国土办公室
地 址:随县厉山大道随县国土资源局307号
联系方式:0722-3567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联系方式:0722-7602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0722-7602699